《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對相關照顧政策進行了規定
2021-6-18 10:06:04 點擊:
《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對相關照顧政策進行了規定。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類、理工類考生。照顧政策中的“同等條件”涉及高考成績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總分相同即為同等條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為同等條件。
關于加分投檔,該實施辦法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同時符合多項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一是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二是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三是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檔;四是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10分投檔。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予以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一是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二是殘疾人民警察;三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四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關于加分投檔,該實施辦法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同時符合多項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一是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二是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三是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檔;四是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10分投檔。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予以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一是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二是殘疾人民警察;三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四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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